(1)以大型外贸电商平台为依托的平台卖家。
由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其网络性质已经超越国界,将传统外贸的范围拓展到终端消费群体,依托大型外贸电商平台的跨境电商卖家是开拓海外市场的第一批企业。从亚马逊欧洲市场的税务合规问题来看,这部分经营欧洲市场的中国卖家在面对困难时要自行解决,并且海外税收对于中国跨境电商企业来说,并没有任何先例可以学习。
(2)以品牌官网为依托的自建独立站。
以品牌官网建设的独立站是跨境电商卖家在大型外贸电商平台取得一定成功之后,需要做的布局,海外消费者对品牌商的官网更加信赖,更愿意在大型外贸电商平台之外的地方购物。
(3)以线下实体店或者分销渠道为依托的海外实体跨境电商企业。
以线下实体店海外投资形式的跨境电商企业是在传统贸易渠道比较饱和、品牌官网自建的独立站有一定知名度的条件下,做的海外实体投资,需要相当多的资金支持和海外本土化团队运作。
在未来,以上3种形式都需要依托第三方海外仓配合运营。对跨境电商企业来说,无论是平台卖家、自建站,还是海外实体店的形式,既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3种形式同时开展运作,其本质都是为了满足海外消费者快速、个性化、即时性的消费需求。
跨境电商的全球化是不可阻挡的趋势,既有巨大的市场机遇,又有海外投资的诸多“陷阱”。例如,海外国家的文化不同导致消费者需求同国内市场相差巨大,还有海外增值税和关税的合规、知识产品的规避和提前布局、本土化团队如何落地等问题。